l制定的依据:
1.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》第十二条、第五条、第六条、第七条规定;
2. 董事会制定的内控评价的缺陷无遗漏原则和证据原则。
l缺陷类别:
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、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。
1.重大缺陷,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,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。
若出现下列情形可认定为重大缺陷:
1.1不能证明内控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,其范围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;
1.2 不能证明内控评价已关注到重要高风险领域;
1.3 不能证明内控评价工作已实现与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相互分离;
1.4 不能证明治理结构不是形同虚设;(公司治理)
1.5 不能证明 ……
